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加入时间:2014/4/28 17:55:13 来源:wly 访问量:566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《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》计划,深入落实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,以及针对我校体育部《体育与健康》课程改革的需要,促进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养成自觉锻炼的良好习惯,努力提高我校学生综合体质健康水平。现对13级新生进行新一轮的《体质测试工作》,为保证本次进行的体质测试工作顺利进 行,请各院部、各班体育教师认真做好学生宣传与组织工作。 一、《标准》相关规定 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的实施是学校测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各院部应切实做好相关工作,保证学生对《标准》的实施意义、流程及重要规定有充分的认识。需要各班学生注意的几点《标准》实施规定如下: 1、本次学生的《标准》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记入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》。 2、因病或残疾学生,可提出免测申请,经相关医院证明并经体育部门审核后可填写相应申请表(此表存入学生档案),此类情况的学生仍可参加评优、评先 (学生隐瞒病情私自参加测试者,后果自负)。 3、属下列情况者,其《标准》成绩记为不及格,该学年《标准》成绩最高记为59分:评价指标耐力项目的得分达不到及格者; 二、《标准》测试项目: 本学期测试项目: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、坐位体前屈、跳绳、耐力跑(男:1000米;女:800米)注:要求学生在测试时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三、《标准》测试学生范围:大学一年级(13级学生) 四、《标准》测试时间: 另行通知 五、《标准》测试数据上交时间 各班《标准》测试数据由各任课教师自行输入(输入要求另发),数据要求在2014年6月7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交体质测试中心。 六、请各体育教师在测试前务必做好学生身体状况调查和准备活动。 七、凡是不能参加体质测试的学生,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,并填写《免予执行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〉申请表》交至任课教师处,最后由院体质测试中心留底备案。 体育部体质测试中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