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苏州市职业大学第一届校园健美操比赛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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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4-01-15   动态浏览次数:1443

各学院部:

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进一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,普及健美操运动,充分展现我学生朝气蓬勃、活力四射的良好精神面貌和青春风采。经研究,决定举行苏州市职业大学第一届校园健美操比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比赛时间与地点,

1、比赛时间: 20141029         2、比赛地点: 南区体育馆

二、主办单位——苏州市职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
三、承办单位——苏州市职业大学体育部

四、参赛单位——各学院(部)代表队

五、竞赛项目——(规定套路)第三套大众健美操二级套路

六、队员资格及参赛人数

1、本校在籍学生,思想进步,热爱运动、身体健康

2、各代表队报名参赛,队员人数68名(性别不限)

七、竞赛办法

1、规定动作:比赛一律采用《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》第三套二级套路动作(有地面动作则加相应难度分)

2比赛音乐统一使用《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》第三套二级套路规定音乐

3比赛场地规定套路为10×10平方米标记带为5厘米的红色或白色带,标记带是场地的一部分

4、比赛服装:服装统一,适宜健美操运动;服装上可有简单修饰,但不得使用悬挂饰物,禁止佩戴饰物(含手饰、手表等);禁止穿描绘战争、暴力、宗教信仰和性爱为主题的服装;队员须穿白色运动鞋和运动袜,化妆应适度,束发。

5、比赛顺序:赛前由各学院(部)领队抽签决定

八、特殊规则

1、成套动作开始及结束时须有自编造型,操化动作从音乐的第三个八拍开始;

2、成套动作队形变换不得少于5次,成套动作中至少出现两次运动员之间的交流配合动作,成套动作至少出现一次流动队形和两次空间变化;

3、托举动作时不准出现违例动作,托举数量不得多于两次(包括开始和结束)。

九、规定动作评分(10分制)

1、表演和团队精神 4分)

1)表现力与热情:动作要展示内心的激情,体现一种健康和向上的情绪

2)队形变化清晰、流畅,体现集体配合的意识

3)一致性:动作整齐,队员在完成动作的时间、空间、能力和表现力上一致

2、动作的完成 6分)

1)动作的正确性:身体姿态舒展,动作技术正确,动作范围适当

2)动作的熟练性:动作熟练,无漏做动作:

(漏做个别动作0.1-0.2分;漏做1×8拍以上动作扣0.3-0.4分;漏做2×8拍以上动作  0.5分或更多)

3)身体的协调性:全身协调运动,动作轻松、有弹性,动作清晰、无多余动作。

4)动作连接的流畅性:动作之间的连接自然、流畅;动作的转换及方向的变化要干净、无多余动作。

5)动作与音乐:动作要充分表现音乐的情绪;动作和音乐节奏配合要准确:

(若干动作不吻合0.1-0.2分;半套动作不吻合扣0.3-0.4整套动作不吻合      0.5分或更多)

十、奖励办法

本次比赛设:一等奖1名;二等奖1名;三等奖1 ;组织奖若干名

十一、报

请各学院(部)于20141017日前将报名表报体育部办公室(信2301

联系人:叶捍军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65984815

十二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(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部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苏州市职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苏州市职业大学阳光体育工作小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10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