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苏州市职业大学校内绩效奖励分配试行办法》的精神,科研业绩奖励按科研项目、学术成果、成果奖获、作品发表参展收藏和科研基地建设五个方面计算业绩点,各院系(部)科研业绩点的计算办法暂规定如下:
一、科研业绩点计算办法
1.科研项目业绩点
项目级别 | 等 第 | 业绩点/项 | 增加业绩点 |
国家级 项目 | 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指导性项目 | 3000 2000 1500 500 | 自然科学类 | 人文社科类 |
当每项经费数>15万元时,超出部分按每万元100计算 | 当每项经费数>5万元时,超出部分按每万元110计算 |
部、省级 项目 | 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指导性项目 | 1200 1000 800 300 | 同上 | 同上 |
市、厅级 项目 | 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指导性项目 | 800 600 400 200 | 同上 | 同上 |
县(局)级项目 | 一般项目 指导项目 | 200 100 | 同上 | 同上 |
横向项目 | 按项目到帐经费(扣除项目代办仪器设备购置费)除以150元计算 | | |
注:(1)纵向项目到帐经费须扣除外拨经费后再计算业绩点。
(2)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、工程中心开放基金项目按低一级纵向项目计算业绩点.
(3)以上核定的业绩点均给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。
2.学术成果业绩点
分 项 | 成 果 类 别 | 业绩点/篇(部、项) |
论文 | 被“SSCI”、”SCI”收录的论文;被《新华文摘》转载全文1/2以上的论文 | 500 |
被“SCIE”、“EI(来源期刊)”、“A&HCI”收录的论文 | 400 |
被“EI”会议收录的论文 | 300 |
被“ISTP”、“ISSHP”收录的论文 | 200 |
在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、“CSSCI”收录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| 300 |
《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》全文转载的论文;被“CSCD”收录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| 200 |
在北京大学图书馆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最新版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| 200 |
一般省级刊物 | 50 |
学术专著 | 经核定:著作中主体原创部分内容被“SCI”、“SCIE”、“EI”、“SSCI”收录 | 1000 |
经核定:著作中部分内容已在北京大学图书馆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最新版认定的核心期刊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| 500 |
普通专著 | 字数多于20万 | 400 |
字数少于20万 | 300 |
译著、编著、主编、国防机密类科技报告 | 字数多于20万 | 300 |
字数少于20万 | 200 |
个人画册、原创性音乐作品集 | 个人画册内含40幅以上美术作品、原创性音乐作品集内含20首以上音乐作品 | 200 |
个人画册内含40幅以下美术作品、原创性音乐作品集内含20首以下音乐作品 | 150 |
成果鉴定 | 通过省部级以上(含省级)鉴定的科研成果 | 300 |
通过市厅级以上(含市厅级)鉴定的科研成果 | 150 |
专利授权 |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| 1200 300 200 |
标准 |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| 1200 800 |
著作权 |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其他作品版权 | 150 50 |
被市级以上领导或领导机关批示、采用的建议,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业绩点 |
注:(1)以上各项成果业绩点以“苏州市职业大学”为第一完成单位为计;以第一作者并以“苏州市职业大学”为第二完成单位则以50%计分。其他不再计算。
(2)国外期刊发表且未检索的论文,经认定按核心期刊计算业绩点。
(3)同一成果按上述最高标准计算业绩点,不重复计算。
(4)以上核定分值均给第一完成者或成果负责人所在单位。
(5)发表论文字数要求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。不足字数要求的论文由学术委员会认定。
3.科研成果奖获奖业绩点
科研获奖类别 | 获奖等第 | 奖励绩点 |
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哲学社会科学奖、发明奖、科技进步奖 | 特等奖/一等奖/二等奖/三等奖 | 6000/5000/4000/3000 |
省部科技类奖、发明奖、哲学社会科学奖 | 一等奖/二等奖/三等奖 | 3000/2000/1300 |
市科技类奖、发明奖、哲学社会科学奖 | 一等奖/二等奖/三等奖 | 1300/750/500 |
五个一工程奖 | 中宣部/省委宣传部/市委宣传部 | 3000/2000/800 |
注:以上各项奖项原则上需由各级人民政府颁发,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按同等级的一半计算业绩点。
4.美术作品发表、参展、收藏业绩点
权威核心期刊 | 核心期刊 | 省级期刊 | 全国美展 | 省美展 | 国家收藏 | 省收藏 |
250 | 100 | 25 | 500 | 300 | 400 | 200 |
注:(1)全国美展指由文化部、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性美展(展出证有文化部、中国美协公章),省美展指由中国美协各艺术委员会或省文化厅、省美协主办的美展(展出证有相关公章)。国家级、省级博物馆和美术馆收藏艺术作品需有收藏证书。
(2)二幅以上美术作品发表,不论幅数,每次按同等级别的2倍计算。
(3)文学、音乐、设计、表演等类作品(含参演、独唱独奏音乐会)参照执行,二次创作作品按同级的50%计分。
5.科研基地建设业绩点
科研基地级别 | 批准当年业绩点/个 | 以后每年业绩点/个 (建设期内) |
省级重点(建设)实验室、 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 | 2000 | 500 |
市(地级)重点(建设)实验室、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| 1000 | 300 |
校级重点建设实验室 | 500 | 200 |
校级研究所 | 300 | 150 |
注:(1)同一研究基地按上述最高标准计算业绩点,不重复计算。
(2)上述业绩点的计算,均需完成年度考核指标,年度考核要求见具体管理暂行办法。
二、几点说明
1.本科研年度业绩奖励计算试行办法仅适用于学校对院系(部)单位的考核,个人的业绩点计算由院系(部)另行制定考核办法。
2.对上述各项的学术水平难以把握时,由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。
3.中文核心期刊参照北京大学图书馆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(最新版)。
4.在《人民日报》、《文汇报》、《光明日报》、《中国教育报》发表的学术论文(不少于1500字)可与核心期刊文章同等对待。刊载于核心期刊的文科类文章,必须是学术性论文,且不少于3000字或A4打印纸不少于2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