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器材保管员职责及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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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3-01-17   动态浏览次数:2313

一、职责

负责田径场(含足球场)、篮球场及室外的各种体育器材、设施的管理、保养与维修工作,负责体育教学、训练比赛、课外体育活动所需器材的准备、借出和收回工作,定期填报易耗品的报废、报损单。

二、管理制度

1、对田径场的跑道、沙坑、助跑道进行常规性的保养,对沙坑要经常翻挖、推平,为体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。

2、加强对室外篮球场的管理,严禁各类车辆在场内行驶,严禁向球场抛掷硬性重物(如砖块等),违者按学校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处罚。

3、保持体育器材室内环境整洁,器材摆放整齐有序。

4、上班时间,保管员应在器材室内工作,开门办公,确因工作需要短暂离开,需在门上写明去处及时间。

5、上课前应充分做好各项器材的准备工作,三大球应充好气待借,不得让借器材的学生自行充气。

6、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内,保管员应坚守岗位,始终在器材室内工作,负责办理借还手续。

7、凡在上课、训练、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内丢失的器材、损坏的设施,按价赔偿。

 8、学生借用体育器材,必须在课或活动结束后立即归还,对逾期不还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罚,并由保管员负责及时追回。

9、严禁在器材室内吸烟。

10、定期检查器材库门、窗的安全性能,以防盗窃。

11、做到借还有据。由于保管员工作失职造成器材、设备损坏、丢失,均由保管员负责赔偿。

12、每年暑假期间对体育器材、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与保养。